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公司对公账户的余额,老板总是在多的时候要求以还款名义打到他私人账户,然后账户余额不够的时候,以借款名义从私人账户打款到对公账户,经常这样操作,每月次数也挺多,金额合计也有十万左右,跟我交接的做账的时候都有借款还款的合同签字,这样操作会带来什么影响吗?
明月倾城
于2017-12-23 12:54 发布 1788次浏览
- 送心意
方亮老师
职称: 税务师,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是以个人名义借款给公司使用?
2018-01-17 15:01:31
这样做不符合货币资金管理规定,单位的款项不能放入个人账户(包括老板)。
2017-12-23 13:51:45
您好,付款后没有发票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2020-05-05 22:11:57
你们是小规模,可以让对方开普票的,专票你们也不能抵扣
个体户可以不用公户的,可以走私户的
2020-07-25 15:00:42
至少你走公帐的需要发票啊
2019-07-04 12: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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