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游泳池内被从高处跳水的王某撞昏,溺死于水池底。由于李某生前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保额5万元,而游泳馆也为每位游客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万元。事后,王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10万元。 请问: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的近因是什么?
美好的航空
于2023-06-13 23:01 发布 347次浏览
- 送心意
薛薛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尊敬的学员您好!近因可以理解为导火索,也就是李某在游泳池内被从高处跳水的王某撞昏。
2023-06-13 23:26:15
学员你好,所谓连带责任,就是跟主体一起承担赔偿责任,又分为有限连带责任跟无限连带责任。
2022-01-06 08:05:07
你好 是的 可以的 你们罚款了 找会计工资扣除 或者让个人支付款项到公司
2019-11-18 14:19:38
您好。就是保险人主张不符合承担条件,就要去收集和提供证据证明他是真的不符合条件,
2019-06-20 16:18:55
你好,学员,这个选择C选项的
2023-07-29 22: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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