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出口企业24年10月份收到供应商开的进项发票 问
你好。1,没有影响。你这个金额不大,不用担心。2.10月份的分录做一个相反的分录。重新的开具的发票做一个正常的分录 答
请问老师,增值税从待认证进项-进项税-与销项税额 问
增值税年末结转的会计分录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结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结转未交增值税: 如果1.2结转后转出未交增值税额是贷方余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如果1.2结转后转出未交增值税额是借方余额: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答
请问个体户经营者年龄已经退休还可以扣除基本减 问
您好,是可以扣除基本费用 答
老师,我么是绿化工程公司,正常就是我线下表格没有 问
你好,报表存货项目包括从原材料往下到低值易耗品等。你们这个绿植应该记入消耗性生物资产吧!那个暂估,你直接按照原分录,冲回就可以了。 答
老师您好,厂家给我们开票名称是菌渣,销售票我们可 问
同学你好 这个不可以的 答
近几年来,D企业的公司业务发展迅猛,与D企业业务可形成经济协同效应的C企业经过内部会议决定,收购D企业25%的股权。现C企业委托M评估机构对D企业的股权进行评估。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以2023年5月1日为价值评估时点,由委托方向评估机构提供企业相关资料。资产评估机构于2023年6月5日完成评估工作,形成评估结论,于2023年6月10日提交资产评估报告。要求:(1)请说明该评估业务的评估基准日以及评估报告日;(2)资产评估机构专业人员应选择何种价值类型?请说明理由;(3)不考虑其他因素,资产评估机构应使用何种评估方法?
答: 您好,(1)该评估业务的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5月1日,评估报告日为2023年6月5日。
2021年5月,腾飞公司派业务员李某到市场上去采购A种钢,李某经过多方比较,决定采购大成钢厂的钢材。到了钢厂后,李某看到B种钢很不错,未经请示就自行签订了购买B种钢的合同。因为采购钢材的事情,李某与公司闹的很不愉快,于2021年8月辞职。离开公司时,李某的工作证、公司开出的采购A种钢的授权委托书均没有交还公司。2021年10月,李某以腾飞公司采购员的名义到青华钢厂采购A种钢。青华钢厂检查李某出示的证明没有问题,就痛快的签订了合同。发货前联系腾飞公司,才知道原来李某采购A钢材的时候已经辞职了。根据材料回答以下问题:2021年5月,李某所签订的A种钢买卖合同,合同的买方是谁
答: 您好!5月与大成钢厂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需要腾飞公司追认后才能知道合同是否有效,如果追认有效,则合同买方是腾飞公司,您参考下哦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2022年1月3日,甲公司业务员张某受甲公司的委托与乙公司订立了采购合同,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张某将合同中的单价1000元/件错看成了单价100元/件。2022年1月15日,甲公司发现这一错误,于是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公司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
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撤销权的行使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在这个问题中,甲公司在2022年1月15日才发现这一错误,因此,甲公司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应该是从2022年1月15日开始计算的一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甲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就已知晓这一错误,但其并未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那么撤销权就会消灭。因此,甲公司应该在发现错误后及时行使撤销权,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撤销权的行使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在这个案例中,甲公司在2022年1月15日发现错误,因此甲公司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2023年1月15日。
薇老师 解答
2023-06-14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