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我们是商贸公司,有一个客户是村委会发放福利券到村民手里,村民再拿着福利券到我们店铺消费,1张福利券的面额是1000元,村民拿着福利券来店里消费,这张福利券我们当时就收上来作为结账时的凭据,如果村民当时消费不完的余额我们会再开一个盖了公司章的收据给村民,村民下次带着这张收据可以再消费。问题是我们拿着收上来的福利券去结账时,比如半年一结账我们手里收上来的福利券是30万,村委会需要我们开发票结账。但是村民实际领用的商品可能只有20万或者更少,我们给客户开30万的发票不就多交税了吗?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老师?
细腻的黄豆
于2023-06-20 14:53 发布 32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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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腻的黄豆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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