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对公益事业的捐赠如何在个人所得税税前计算扣除?
志志
于2017-12-29 22:55 发布 748次浏览
- 送心意
吴少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7-12-29 22: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 )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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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 )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017-12-29 22:58:56
个人对公益事业的捐赠如何在个人所得税税前计算扣除?
2017-06-03 18:53:09
同学你好
导入个税申报软件
然后软件的应纳税所得额*30%就是扣除限额
2020-06-30 14:46:47
你好 可以的。 但是要取得合理票据 看附件
2020-06-18 11:27:56
这个是不能超过利润的30%的了,限额内扣除的
2018-10-15 09: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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