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高尔夫球杆制造企业8月份委托A企业加工生产高尔夫球杆部件Ⅰ,收回时被代扣代缴消费税8000元,委托B企业加工生产高尔夫球杆部件Ⅱ,收回时被代扣代缴消费税10000元。该企业将收回的高尔夫球杆部件Ⅰ和Ⅱ继续加工生产高尔夫球杆出售。8月份高尔夫球杆销售额为880000元。该企业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为5400元,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为8800元。高尔夫球杆消费税税率为10%。 当月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5400+(8000+10000)-8800=14
傲娇的音响
于2015-11-11 17:03 发布 175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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