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想请问下,我们公司投资子公司,子公司赚了钱, 问
你好,这个企业股东直接当投资收益入账 自然人股东交个税就好了。 答
我是在公立医院上班,市场监管局来检查到过期物品, 问
这种扣款方式是否合法存疑,具体如下: 若符合条件可能合法:医院若能证明是你的过错致过期物品被查,且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有约定,扣除金额不超当月工资 20% 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能具有合理性。 若不符合条件则不合法:医院无证据证明是你的责任,或无相关规定约定,直接扣工资属无故克扣,不合法。同时,若未事先告知扣款原因和依据,在程序上也存在问题 答
老师,根据出口报关单开票,每年有在往后延迟开票确 问
账务处理如果做到今年的话,修改增值税申报表和汇算清缴 这个2023年的增值税申报表和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其他的不动。 答
只是帮客户安装设备,个体工商户怎么开票?开什么税 问
直接开建筑服务*安装服务 答
老师我想咨询一下,我报个人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比如 问
调增 里面找到招待费 其他 答

有限公司法人是二级残疾,个人所得税有优惠政策吗
答: 残疾员工取得的工资薪金可以享受按应纳税额减征80%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但需注意单个残疾员工减免税额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超过9万元。 加计扣除100%企业所得税的; 可以 减免部分增值税、 可以 减免部分的 残保金的、 可以减免 有的残疾人地方可以减免部分社保和个税金额的
你好,听说有个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按8%,不累进。这是个什么政策?要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享受?
答: 你好 没听过这个政策,应该没有,或是地方政策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书上有吗,在哪一章?
答: 你好 书上你要去翻一下经济法里面 ; 比如 问:个人在新三板买卖股票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二、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本通知所称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在该公司挂牌前和挂牌后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问: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是谁?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 “三、2019年9月1日之前,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按照现行股权转让所得有关规定执行,以股票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由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自2019年9月1日(含)起,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以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由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有关规定执行。” 问: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 “一、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本通知所称非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四、2018年11月1日之前,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尚未进行税收处理的,可比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已经进行相关税收处理的,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问:个人购买新三板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答: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是由新三板挂牌公司代扣代缴,还是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代扣代缴?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8号)规定,挂牌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挂牌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再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取个人税款后,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挂牌公司,最后由挂牌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问:外籍股东个人以股票形式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问:股息分红怎么算个人所得税? 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中每次指什么? 答: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所说的每次,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一)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二)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四)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六)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