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反面左栏背书人处已经由我们客户盖章,我们要把承兑再转给供应商,是不是只需在又栏的背书人处盖财务章法人章?被背书人那一小栏还需要写公司名称吗?是不是还应该由收我们承兑的供应商给我们开收据啊
如意lucy
于2018-01-10 08:21 发布 1077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8-01-10 08:25
1、在背书人那里加盖财务章和法人章,2被背书人那一小栏中应该写您公司供应商的全称,不过实务中,有的会计因为怕写错了,还要出据证明,故实务中有的会计只是盖章不写被背书人名称。3、要给您开具收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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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lucy 追问
2018-01-10 08:27
张艳老师 解答
2018-01-10 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