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没有销售前将所发生的费用全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中,分3年摊销,如果费用中有一部分是餐费,平时会入业务招待费,而业务费在所得税前要按销售额的千分之五,这样2018年有销售时,所得税调整业务招待费时,是否要加上开办费中业务费来一齐调整?但又分5年摊销,这样也分5年调整吗?
月儿
于2018-01-10 09:36 发布 1153次浏览
- 送心意
淑女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是的,要加上分摊的开办费用的业务招待费进行调整的
2018-01-10 09:37:53
你好,是的,这个是要调整的。
2023-04-14 10:17:09
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是二种不同的税,各自适应各自的法律。个税没有调整招待费的规定
2019-10-11 09:06:21
你好,如果列支在那里面了就不调整
2019-04-15 15:06:18
是不可以的,哪里有这样的事情。
而且要注意业务招待费只要发生,就会涉及到纳税调增的。
2019-04-26 10: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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