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8-01-11 14:32

按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汇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是重要的入账及抵扣凭证。税法规定,如果仅有汇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发票清单,则不可抵扣进项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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