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麻烦问一下,新注册的A的子公司B和B的分公司C。 BC公司都没钱。C需要钱的话,是A借给B,B再借给C. 还是A可以直接借给C ?
何 先生。
于2023-08-11 22:15 发布 551次浏览
- 送心意
微微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3-08-11 22:16
您好,在税务上,资金拆借是有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上,关联企业之间拆借的财务费用税前扣除,必须要遵循一定的规则,比如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不能超过权益性投资2倍等等。
增值税上,企业之间无偿拆借,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按照市场同期利率认定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这个问题有的地区要求严格,有的地区比较宽松,在税务界也是有一定的争议。
相关文件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一)金融企业,为5:1;
(二)其他企业,为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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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税务上,资金拆借是有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上,关联企业之间拆借的财务费用税前扣除,必须要遵循一定的规则,比如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不能超过权益性投资2倍等等。
增值税上,企业之间无偿拆借,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按照市场同期利率认定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这个问题有的地区要求严格,有的地区比较宽松,在税务界也是有一定的争议。
相关文件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一)金融企业,为5:1;
(二)其他企业,为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2023-08-11 22:16:04
你好,同学。
B
借 其他应付款A
贷 银行存款
C
借 其他应付款 D
贷 银行存款
D
借 其他应收款 C
贷 银行存款
2020-04-14 17:34:06
B还给C肯定有原因的
有可能是代为偿付,计入相关的其他应收款处理
2019-10-16 18:09:16
这样操作是不行的,需要C将钱转给B,然后由B转给您。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018-05-07 16:41:35
这样你可以直接签订一个三方协议就行,说明由A公司替代B公司还款给C公司
2019-05-01 09: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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