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12日销售商品200000元,其中160000元于8月15日收到,10000元于7月15日预收,30000元于10月10收到。 2、8月19日预收A公司货款60000元 3、8月21日支付第二季度房租50000元 4、8月23日发生产品销售运杂费10000元,9月3日以银行存款向运输单位支付。 5、8月25日预订第二年度报刊杂志共计20000元 6、8月30日支付当月水电费40000元 要求:分别按权责发生制和应收应付制计算8月份损益。
心细的月光
于2023-09-19 16:32 发布 448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9-19 16:35
权责发生制:
1.销售商品收入:根据您提供的信息,8月12日销售商品200,000元。其中,160,000元于8月15日收到,另外40,000元在10月10日收到。因此,8月份的收入为160,000元。
2.预收货款:8月19日预收A公司货款60,000元。这部分款项不计入8月份的收入。
3.房租:8月21日支付第二季度房租50,000元。由于这是在8月份支付的,所以这笔费用不计入8月份的损益。
4.销售运杂费:8月23日发生产品销售运杂费10,000元。这笔费用在9月3日才以银行存款向运输单位支付,因此不计入8月份的损益。
5.预订报刊杂志费用:8月25日预订第二年度报刊杂志共计20,000元。由于这是为第二年度预订的,所以这笔费用不计入8月份的损益。
6.水电费:8月30日支付当月水电费40,000元。这笔费用是当月的支出,所以计入8月份的损益。
综上所述,按权责发生制计算8月份的损益为:收入160,000元 - 水电费40,000元 = 120,000元。
应收应付制
1.销售商品收入:8月12日销售商品200000元,其中160000元于8月15日收到,10000元于7月15日预收,30000元于10月10收到。根据应收应付制,预收的10000元和未收到的30000元不计入当月的损益。因此,8月份的收入为160000元。
2.预收货款:8月19日预收A公司货款60000元。这笔款项不计入8月份的损益,因为它是预收的,还未实现收入。
3.房租:8月21日支付第二季度房租50000元。由于这是在8月份支付的,所以这笔费用计入8月份的损益。
4.销售运杂费:8月23日发生产品销售运杂费10000元,9月3日以银行存款向运输单位支付。根据应收应付制,这笔费用不计入8月份的损益。
5.预订报刊杂志费用:8月25日预订第二年度报刊杂志共计20000元。由于这是为第二年度预订的,所以这笔费用不计入8月份的损益。
6.水电费:8月30日支付当月水电费40000元。这笔费用计入8月份的损益。
综上所述,按应收应付制计算8月份的损益为:收入160,000元 - 房租50,000元 - 水电费40,000元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