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一般纳税人),有一笔纵向项目经费开的收据,市科技局拨款,请问这笔专项资金对应的支出的进项税是不是不能抵扣?
芳芳
于2023-09-22 17:01 发布 6551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9-22 17:04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税票;
2.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证和申报;
3.必须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支出,例如购买原材料、设备、办公用品、服务等;
4.不得抵扣用于个人消费、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对于您所提到的纵向项目经费收据,如果该收据是由市科技局开具的,并且在收据上明确注明了项目经费的性质和用途,那么该收据可以被视为合法的税前凭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笔经费是用于购买商品或服务,并且取得了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税票,那么您可以将该发票作为进项税抵扣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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