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板有两个公司,一个房屋拆迁公司、一个劳务公司、房屋拆迁基本上每次都是拆的民房,一次必须要求现场要三四十个工人,一般一天或者半天就拆迁完了,一人工资是200~300,那么我们可以以劳务公司开票给拆迁公司吗?但是劳务公司发放工人工资的时候签劳务合同是不是也得要工人提供劳务发票?可是农民工都不愿意去发票,我可以直接做工资表签字按手印入账吗?如果说以劳务公司名义开给拆迁公司劳务费发票,然后劳务公司的工资成本这一块也需要发票的话那不是和拆迁公司需要劳务发票一样吗?是不是必须得农民工发票啊 ,而且我们这边国税说发票必须要本人带着身份证去,我们带着农民工身份证去开也不行。
Time with you
于2018-01-23 14:42 发布 1057次浏览
- 送心意
老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1-27 15:07
您好,可以的。劳务公司发工人工资时,可以编制工资表就行,不需要劳务发票的。可以直接做工资表签字按手印入账,但是这样存在税务风险,建议让工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或者电话号码,银行卡号和开户行信息,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工资。其实拆迁公司也可以直接按我说的方式支付工资处理的。不需要农民工开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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