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2023-09-30 20:28

1.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在搜索栏输入【红字发票开具】,可快速查找【红字发票开具】。


或者可通过选择【税务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单】进入红字开具模块。


2.纳税人在主页面-常用功能模块点击“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进入新增红字发票确认信息界面。

3.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

4.在页面点击“选择”,将选中的蓝字发票信息自动带入到页面。

5.点击【提交】按钮,提示《确认单》提交成功。

(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
1.受票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才可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确认操作如下:
(1)纳税人登录后需在主页面(红字发票开具初始化页面)点击“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

(2)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

(3)点击【查看】按钮,进入页面进行信息确认。

(4)点击【确认】按钮,提示确认成功。
2.受票方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由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经受票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郭老师 解答

2023-09-30 20:29

当红字确认单状态是购销双方已确认状态或者无需确认状态时,开票方在主页面(红字发票开具初始化页面)点击“处理开票记录”。

2.点击【去开票】按钮,进入红字发票开具页面。

3.点击右上角按钮,也可切换到票面模式。

4.【开具发票】按钮,提示红字发票开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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