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2023-10-07 16:43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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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2023-10-07 16:43:49
同学您好,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2024-01-03 16:57:10
你好,税务局要求你们补交了吗?如果要求补交的话,按照13%的。
2024-01-11 13:27:29
你好,这个现在没有金额限制
2020-07-03 10:35:00
你好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第六条规定本条款作废)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第五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也应该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2020-04-11 16: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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