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筹拍一部电影,之前已经付了镜头分镜师还有其他工作室的一期款或者二期款,但是现在投资方不给钱了,很多应付的钱没有付出去,我在2017年年底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把这些应付未付的钱做在成本里?还有,给制片人的先期佣金、给制片主任的3个月工资都没付款呢,我都可以做在2017年的成本里吗?如果记在成本里,工资的部分要缴纳个税吗?还是我不应该记在成本里?
刘泳杉
于2018-01-29 13:24 发布 211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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