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成2个公司,原公司续存,原公司采购的大量设备分立给新公司,这些设备的进项税还没有抵扣完毕,是否该进项税只能在原续存公司抵扣?有没有办法让这些设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进入到新分立的公司去抵扣?
亦凡
于2018-01-29 14:14 发布 1171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1-29 14:16
这个属于公司分立问题,就是只能在原来的公司抵扣进项税,除非原公司给新公司开具销售固定资产的发票,才能在新公司抵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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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属于公司分立问题,就是只能在原来的公司抵扣进项税,除非原公司给新公司开具销售固定资产的发票,才能在新公司抵扣处理
2018-01-29 14:16:19
: 亲爱的学员,您好: 根据《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因此,如贵司购买的工业废气处理设备属于上述规定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则进项不能抵扣;不符合的,只要跟贵司的生产经营有关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017-06-07 17:52:35
你好,现在都是不用分两次抵了的
2019-10-14 13:55:51
可以的,可以一次抵扣的。
2022-03-01 15:24:31
你好,进项可以一次抵扣的
2020-05-06 09: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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