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发包的工程项目,施工方工程报量500万,开票400万,实际支付200万,请问如何做会计分录。按哪个计入在建工程,应付款怎么做?
七七
于2023-10-18 15:42 发布 29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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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10-18 15:45
1.当施工方工程报量时,可以按照施工方提供的工程量确认,假设这个工程量为500万。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500万
贷: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 500万
1.当收到施工方发票时,根据发票金额(例如:400万)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 400万
贷:应收账款 400万
1.当实际支付款项(例如:200万)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财政应返还额度 200万
贷: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 200万
至于在建工程的计入,应该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本例中的200万)进行账务处理。应付款项的会计分录需要根据与施工方之间的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工程款项全部付清,那么应付款项应该在收到发票并支付款项时结清;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分期付款,则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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