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2023-10-26 19:26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9号)第三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申报所得税时,可以按照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额加计扣除50%的比例确定应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额。其中,研究开发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

  直接费用是指直接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人员薪酬、材料费、外协费、仪器设备折旧及租赁费、试验检验费等。间接费用是指与研究开发活动有关的管理费、水电气暖通风等公共事业费、差旅交通费等。

  那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价格是否属于间接费用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具体办法》(财税〔2018〕100号)第十八条规定,间接费用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分摊:

  (一)按照直接人员薪酬在总人员薪酬中所占比例分摊;

  (二)按照直接材料消耗在总材料消耗中所占比例分摊;

  (三)按照直接仪器设备折旧及租赁在总仪器设备折旧及租赁中所占比例分摊;

  (四)按照直接试验检验在总试验检验中所占比例分摊;

  (五)按照直接外协在总外协中所占比例分摊。

  综上所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价格属于与研究开发活动有关的管理费,因此可以作为间接费用进行分摊,并纳入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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