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想问一下,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比如24.9已经开了4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请问老师,超过五年的应付账款究竟能否转为营业外 问
仅“超过五年”不构成转营业外收入的充分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确实无法支付,且取得完整书面证据+履行内部审批。对方未注销、未起诉、未豁免,若仅挂账五年但债权仍有效,不得擅自核销。 二、会计与税务依据 -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6301营业外收入”明确包含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企业所得税。 - 关键判断:无“挂账五年必须转收入”的强制规定;年限仅为税务参考,核心是无法支付的事实与证据。 三、可核销的情形与必备书面文件(缺一不可) 1. 债权人注销/吊销/破产:工商注销/吊销登记、破产裁定、政府关闭文件、清算报告等。 2. 债权人书面豁免:债权人盖章的放弃债权声明书(明确金额、不再追索)。 3. 诉讼时效届满且无主张: - 证明诉讼时效已过(通常三年,无中断/中止情形); - 企业持续催收记录(挂号信/EMS/邮件/短信,含送达凭证); - 债权人无回函/无主张权利的证明。 4. 法院/仲裁机构文书:胜诉判决、裁定无需支付,或败诉但终止执行裁定。 5. 债务重组/豁免协议:双方盖章的书面协议,明确豁免金额与条款。 6. 债权人死亡/失踪且无继承人:死亡证明、宣告失踪/死亡判决书、无继承人的法律文件。 答
老师,请问我们公司准备做注册资金实缴,之前有跟投 问
同学,你好 不建议的 答
违背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如2024年1月收取20 问
企业适用的话,这套分录不对,核心问题是科目用错、结转逻辑错误。 企业不能用 “收益分配”“公积公益金”,应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合同负债 / 预收账款”; 冲减多记收入后,结转至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不涉及公积公益金; 25 年确认收入的分录科目改为 “其他业务收入” 即可。 若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科目能用,但冲减的未分配收益无需转公积公益金。 答
老师你好,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做内部账,向供应商买票 问
借管理费用-税金 贷库存现金 答

醇香酒厂2019年6 月生产销售散装黄酒40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3800 元,同时该厂生产- .种新的粮食白酒2吨,赠送给黄酒客户,作为销售回扣,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35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用薯类酒精勾兑白酒10吨全部用于销售,当月取得销售额45.2万元(含税)。要求:计算该酒厂6月份应纳消费税。
答: 同学你好 要求:计算该酒厂6月份应纳消费税。——400*240加加(2*35000*(1加10%)加2*2000*0.5)/(1-20%)*20%加2*2000*0.5加452000/(1加13%)*20%加10*2000*0.5
酿香酒厂5月生产销售散装黄酒50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为4800元,生产粮食白酒 2吨,赠送给黄酒客户,该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为每吨 4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厂用薯类酒精勾兑白酒10吨,全部销售,销售额为50万元(含税)。当月库存外购薯类酒精余额为100万元,当月购进薯类酒精9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薯类酒精10万元。该公司本月如何缴纳消费税?
答: 酿香酒厂在5月份生产销售了散装黄酒,并且生产了粮食白酒赠送给黄酒客户。 此外,该厂还使用薯类酒精勾兑白酒并全部销售。 我们需要计算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1.黄酒的销售额 = 销售量 × 每吨不含税售价 2.粮食白酒的销售额 = 成本 × (1 %2B 成本利润率) ÷ (1 - 消费税税率) 3.薯类酒精勾兑白酒的销售额 = 50万元 4.消费税 = 黄酒销售额 × 黄酒消费税率 %2B 粮食白酒销售额 × 粮食白酒消费税率 %2B 薯类酒精勾兑白酒销售额 × 薯类酒精勾兑白酒消费税率 黄酒销售额为:2400000元 黄酒消费税为:115200元 粮食白酒销售额为:220000元 粮食白酒消费税为:44000元 薯类酒精勾兑白酒销售额为:500000元 薯类酒精勾兑白酒消费税为:20000元 本月总消费税为:179200元 或 17.92万元。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2.某酒厂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两种产品,2019年10月销售粮食白酒200吨,不含税销售额为200万元;销售啤酒2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000元,无包装物押金等其它费用。请计算本月该酒厂需要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答: 你好 本月该酒厂需要缴纳的消费税税款=200万*20%%2B200*2000*0.5%2B250*220 20%是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2000是一吨等于2000斤的意思,0.5是每斤白酒的消费税定额税,220是每吨啤酒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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