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职称

2018-02-06 09:40

学员你好,自2004年7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1年的个人,负有纳税义务的,应适用下述公式:应纳税额=(当年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追问

2018-02-06 20:50

老师,我是想问如何实际操作呢?

解答

2018-02-07 09:16

@604*656:学员你好,在地税网站直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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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自2004年7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1年的个人,负有纳税义务的,应适用下述公式:应纳税额=(当年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2018-02-06 09:40:49
属于取现发放工资吗?按实际取现做分录是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发工资时,直接按实际发的现金进行账务处理就行了
2017-07-18 14:00:27
按 劳务报酬申报个人所得税的
2018-12-21 13:54:49
税收金额可能是借方也可能是贷方。 如果你17年1月已发放,就是贷方,如果在17年5月还未发放税收金额就是借方金额
2017-05-27 13:04:41
若全部通过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则取应付职工薪酬贷方累计数
2019-04-29 1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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