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诚无虚

职称资深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8-02-09 22:56

合伙企业采取先分后税,对于合伙人为自然人按照个体工商户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税。

婠婠 追问

2018-02-11 11:45

老师,律师2017年6月成立,合伙人4人,投资额30万,投资比例7:1::1:1。2017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384000元(价税合计),律所的成本主要是工资、保险,办公费用,差旅费、房租等,年底报表显示是净润是-14000,请问这怎么去计算各个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

诚无虚 解答

2018-02-11 22:33

您好,先按照约定的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应纳税所得,应纳税所得为收入-允许税前扣除的与经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支出-每个合伙人费用(每月为3500,但是合伙投资人工资不得扣除),算好后按照个体工商户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15000元以下的是5%,15000-30000元的税率为10%,30000-60000元的税率为20%,60000-100000元的税率为30%,100000元以上的税率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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