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朱飞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3-11-11 20:01

同学,你好,请稍等,我帮你看下这个题

朱飞飞老师 解答

2023-11-11 20:12

选项A及选项B,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可能是为防止客户违约而造成损失,其目的并非融资性质,而是企业的自我保护;
选项C,合同开始日,企业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选项D,合同对价金额133.1万元明显大于合同日商品的现金售价为100万元,应认为具有重大融资成分,应按100万元确认收入,经计算实际利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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