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时收到两份发票,当时已入账。2018年1月申请专利补贴时发现当时对方开的发票内的服务名称错误无法申请,要求对方重开了。对方于2018年2月重新开了这两份发票给我们。金额与原来的发票相符 。并且记账的会计分录也无误。请问我可不可以直接把发票贴原来的凭证上?还是需要在今年调整凭证?调整的话要如何调整?
丹牡牡牡牡丹
于2018-02-24 11:44 发布 615次浏览
- 送心意
职称:
2018-02-24 11:59
学员你好,根据红字发票录入红字分录,根据蓝字发票录入蓝字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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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是开票方作为原始凭证做账用的
借:应收账款等309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9
2016-07-23 14:24:04
只能放在12月份了
借;制造费用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015-12-16 15:11:24
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用发票做原始单据
2019-08-16 13:31:12
学员你好,根据红字发票录入红字分录,根据蓝字发票录入蓝字分录。
2018-02-24 11:59:44
你好 不可以的 记账凭证是根据会计分录做成的
2019-10-16 13: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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