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板有几个公司,我们这个厂是新建的。章程中有两个股东,一个是老板,出资60%,一个是他儿子,出资40%。现在收到的投资款都是老板其中一家公司打来的投资款,不是由老板个人名义打款到公司账户的。但是我都做在老板名下,现在收到的投资款已经超出老板应出资60%份额了。请问老师,我这个是不是不能直接做在老板名下,应该做成老板那家公司出资呢?
LYH
于2018-02-27 16:32 发布 713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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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应该让那家公司写个证明,其中注明汇款是代老板出的投资款,记在老板的投资上就行了。
2018-02-28 18:59:28
你好,可以的
2016-12-20 17:48:43
是的
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
2021-10-11 14:24:10
公司开具一个收据,收据上写“收XX股东投资款多少元”,盖公司财务章,给一份给股东,一份财务记账,一份是存根
2017-07-25 12:52:13
你好 看章程里面 约定的是谁是股东。 谁来付款给公司。 比如我委托你 来做代持股东。 我不能转款给公司。 应该你 在章程里面写的股东 ;你来转款才行
2021-06-28 14: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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