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软件开发企业,有销售软件13%税率,6%税率,也有技术合同备案免税。因去年收入情况不好,长期有留底,税务提出风险提示,我公司自查将不能证明对应税项目的进项(公司日常进项只有京东购买办公用品和车辆加油费),做了进项转出,补了税款和滞纳金。现发现转出的进项税有一笔公司购入车辆,按固定资产抵扣政策,并不是专用于免税项目,可以正常抵扣。请问我应该在进项转出的年度更改数据,还是在本月申报时将这笔进项税填写在附表二其他抵扣凭证的其他这一列?哪种方式更好?滞纳金能申请退吗?
三杯茶
于2023-11-28 11:36 发布 186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11-28 11:42
1.更正进项转出数据:如果您发现转出的进项税中包括了一笔公司购入车辆的税款,且该车辆并非专用于免税项目,那么您应该在进项转出的年度更正该数据。这需要您联系税务部门,说明情况并请求更正。具体的操作方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您与税务部门联系以获得具体的指导。
2.填写附表二其他抵扣凭证:如果您已经确认该车辆的进项税可以正常抵扣,那么您可以在本月的申报中将其填写在附表二其他抵扣凭证的其他这一列。这样可以避免更改之前的数据,并且符合税务法规的要求。
3.滞纳金退还:关于滞纳金的问题,如果您已经补缴了滞纳金,且该补缴是由于之前的进项转出错误造成的,那么您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退还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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