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的税收优惠期限的问题财税[2012]27号中对集成电路的税收优惠是这样规定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其中“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这句话要怎么理解?那一家2018年新设立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还能享受两面三减半吗?
bob
于2018-03-01 08:38 发布 1198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免税收入指的是收入本身就免了,免征企业所得税是针对应纳税所得额
2020-07-22 07:58:45

你好,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018-07-13 08:31:21

您好,对自获利年度起的理解,就是指.开始生产经营后的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仍有利润的第一个年度。
2018-03-05 21:13:05

填减免税收入明细表里面的农林牧副渔收入
2020-07-07 10:54:01

一般情况是不用填写的
2019-01-08 11: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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