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今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5日,以现金折扣方式销售甲产品,销售额80万元,合同规定付款条件为“2/10,n/30”,购货方定于5月10日付款; (2)12日,销售丙产品100件,销售额23万元,发票已开,款项尚未收到;20日,购货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给予其2万元的折让,该企业已同意。 (3)27日,销售丁产品50箱,销售额200万元,由于该笔销售达到了一定批量,免费赠送购货方1箱丁产品。 要求:计算确定该企业5月份的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优秀的冰棍
于2023-11-30 14:50 发布 356次浏览
- 送心意
彭鱼宴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3-11-30 14:53
同学你好,解析如下:
业务1销项税额的计算是80*13%=10.4
业务2销项税的计算是(23-2)*13%=2.73
业务3销项税额的计算是200/50*51*13%=26.52
计算确定该企业5月份的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10.4+2.73+26.52=39.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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