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综〔2013〕88不是有说明!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是不是开给别人8万的宣传费,收到5万的宣传费票,最后按照8-5=3万3%交文化事业建设税?
苦丁茶
于2018-03-05 13:10 发布 805次浏览
- 送心意
方亮老师
职称: 税务师,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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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您的理解正确。
2018-03-05 20: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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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5万是支付的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费用,是可以扣除,按差额计算缴纳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
2018-03-05 15: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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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但是需要提交资料到税务局办理差额征收备案,经税务局批准后,才可以这样操作的,否则不行。
2018-03-09 21: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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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广告服务的抵减项目一般是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广告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广告成本)得出的金额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6-04-22 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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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是可以减除,要是文化事业建设费,都可以扣除,有这个对应这个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发票,可以扣除减掉
2021-07-06 18: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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