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第二栏 “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 ”没填,这样报税是不是不对,已经报过了怎么办?
Sunflower 、
于2023-12-07 09:44 发布 952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3-12-07 09:44
你开的是13%销售货物的吗?如果是的话,需要填写的,但是你填写不填写不影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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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能把这个表格发个图片?
2017-07-20 17:49:49
还有附列资料表「二」,进项抵扣明细表要填。
2019-02-21 08:40:12
你好,直接选择第一个就行
2019-02-18 13:41:10
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 110号)规定,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6号)规定,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入第八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第八栏中的“金额”,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金额”栏数据填写。第八栏中的“税额”,《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为"11%”的,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栏数据填写;“税率”栏为其他情况的,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栏数据乘7%扣除率计算填写。
2017-06-14 10:08:57
您好,一般都是用标准申报。集成是纳税人选用的,不是一定要通过这个来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只是通过一表集成来填写增值税申报表能够达到相对简便的作用。预缴申报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2020-07-15 00: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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