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生产加工企业一般纳税人,去年8月份的时候一个装修队给我公司做了办公室贴地板装修,当时说好了完工会开发票给我们公司,然后我们付给他的59900元装修款也是走公账转给他的,现在他说不开票给我们,叫我做“职工工资”,处理这笔59900元走公账转走的款,这个怎么处理呀?能这样处理吗?然后我这个59900元不是一次性付给他的,是去年7月份先走公账付了他10000元,9月份付了他10000元,这个月付了他39900元
小东西
于2018-03-06 14:45 发布 600次浏览
- 送心意
大卫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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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尽量和这个装修公司协调,要他开票。实在不给,也只能做职工工资。这次是一次经验教训。以后类似的问题就要订一个合同,然后等票到再转款。
2018-03-07 07:50:37

不可以的,要开企业自己名称
2019-08-13 14:23:06

可以的
2017-04-27 09:14:08

你好,去国税发票
2017-03-26 09:55:13

装修项目可以开建筑服务- 装修 一般纳税人9% 小规模3%
2020-02-19 15: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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