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8-03-07 12:29

为了加强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第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征收率调整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项目,对价格在20000元/平方米(含)以上的单套房屋,预征率为6%。

二、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项目的,对同一清算项目的同类房地产平均价格在20000元/平方米(含)至30000元/平方米的,核定征收率为12%。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项目的,对同一清算项目的同类房地产平均价格在30000元/平方米(含)以上的,核定征收率为15%。
这个一般是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规定的,一般地税局官网有地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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