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交易金额80万),丙公司和乙公司签订联营协议,目的是让丙公司代乙公司付款给甲公司,同时乙公司收取物权转让费用20万)。丙公司付款给甲公司80万,付款给乙公司20万。甲公司开具80万发票给乙公司,乙公司开具100万发票给丙公司。这样的开票处理逻辑是否正确?
可爱的鸵鸟
于2023-12-16 22:14 发布 795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对的,这个是没错的这个逻辑关系
2023-12-16 22:15:01

具体转让什么呢?
2018-12-30 18:40:44

你好,
可以签个补充协议,做为开发票的依据。
2020-08-04 23:33:15

你好,是把款转给了B公司吗,然后开委托,
2019-03-22 11:51:37

这个是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转让费,正式营业后,再按受益期限摊销计入销售费用——租赁费
2019-06-12 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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