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规模纳税人,主要销售建材(水泥,砌块,混凝土砖,防腐木),同时又销售服务(建筑服务)一般是清包工,这个是不是就是兼营行为还是混合销售,因为是小规模,所以不管是兼营还是混合都其实只按照小规模简易征收率3%缴纳增值税是吗?这里又有个问题,如果我销售货物8万,销售服务8万,这个时候根据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季度不超过9万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现在我销售货物和销售服务分别没有超过9万,所以是不是不用缴纳增值税?还是根据【销售货物8万+销售服务8万=16,超过季度9万来计算?如果我是一般纳税人,我的销售建筑服务能否按照简易计税3%来缴纳增值税呢?
赵文军
于2018-03-13 00:07 发布 249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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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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