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胡东东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CMA,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3-12-31 11:43

1)甲企业5月应缴纳的消费税=1300×40%×5%=26万元。

(2)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50÷(1+13%)×5%=2.27万元。

(3)业务(3)的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是丙企业,因为受托方甲企业以自己名义购入原材料并销售,因此不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40×5%=2万元。

(4)甲企业最晚应在6月10日前申报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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