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5日,向南通公司出售A材料,取得收入8205.1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312.8元,款项已收到。3. 2018年12月8日,去银行取现10000元。4. 2018年12月9日,销售A产品1508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30000元,款项尚未收到。5. 2018年12月11日,公司报销王某差旅费9800元
高挑的芒果
于2024-01-02 11:22 发布 169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