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木森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4-01-04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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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森老师 解答

2024-01-04 22:02

(1)应纳税所得额=160000-36000-5000*12=64000(元)
应纳税额=64000*10%-2520=3880(元)
 
(2)若年终奖单独计税,先用40000/12=3333.33,看个人所得税月度税率表,试用10%,速算扣除数210。则应纳税额=40000*0.1-210=4000-210=3790(元)
 
(3)若年终奖单独计税。先用100000/12=8333.33,适用10%,速算扣除数210。则应纳税额=100000*10%-210=10000-210=9790(元)
综合应纳税额=3880+9790=13670(元)
 
若并入工资、薪金计算。
应纳税额所得额=160000+100000-36000-5000*12=164000(元)
适用20%,速算扣除数16920元。
应纳税额164000*20%-16920=15880(元)
综上,选择年终奖单独计税方式。

根据2018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根据要求计算:
(1)某人2020年工薪报酬为取得代扣专项扣除后的收入合计160000元,专项附加扣除36000,其他扣除没有,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与汇算清缴应纳税额。
(2)若年终发放一次性年终奖40000元,年终奖应纳税额如何计算,依据的税收条款是什么?
(3)若年终发放一次性年终奖增加到100000元,年终奖采用哪种计税方法更节税,并试为该纳税人提出税收筹划方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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