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17年12月份收到的3万年终奖,由于财务疏忽,把账做到18年1月份去了,导致17年的工资总额少了,月平均工资就少了,这样18年4月份在调整最新的社保基数时就少了,因为是今天才发现这个问题,其他的账也都做了,而我希望把3万的年终奖的账做回到12月份,行吗?向社保公司重新申报17年的工资总额可以吗?
学员weeffd
于2018-03-19 14:31 发布 793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8-03-19 14:34
1、可以的,涉及到损益科目要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而且要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专项申报
2、去税局补申报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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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的,涉及到损益科目要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而且要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专项申报
2、去税局补申报个税。
2018-03-19 14:34:31

你好,没有关系的,缴费金额与缴费通知单金额一致即可
2019-03-12 18:20:34

社保的申报基数必须与员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一致,不能随意变更
2019-04-12 15:43:15

各地方不一样。这个保险起见,咨询当地行政部门
2016-01-13 18:22:56

你好,就是 ,汇算清缴的年报
2019-04-19 09: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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