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个客户两年前就把我们给他开的发票丢了,款未付,一直挂应收款,今天非要我们公司把发票复印件盖公司章,发票章才付款,这样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做,谢谢
素心
于2018-03-20 17:44 发布 1083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需要登报,声明遗失,税局出具丢失证明,然后用复印件入账
2018-03-20 17:45:32
多给一张客户,没有风险。
2020-05-12 15:04:21
你好,加盖单位的公章就可以证明是你单位给的。
2022-02-11 13:21:09
发票属于税务局管辖业务范围,看看发票是国税还是地税的,然后去向国税或地税工作人员举报即可,电话12366打通后,转1为国税, 转2为地税。
2016-01-21 17:01:07
发票丢失了,去税务局报备可以的。
2020-12-16 19: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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