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是2016年12月31日成立的,经营范围是:销售:墙布,窗帘、壁画、灯饰、家具布艺,室内装饰设计服务等,但是到目前为止发生的业务都是收据,没有收到和开出过什么发票,这个可以做成内帐吗?但是经营了一年都没有纳税,税务局会不会查呢?
Mabel的凌晨
于2018-03-21 19:53 发布 2217次浏览
- 送心意
耿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3-21 19:55
可以做内账,连续6个月以上不经营或中断经营6个月以上就会成为非正常户,存在查账风险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新增成小规模纳税人是什么意思
2017-02-14 15:34:44
您好,连续12个月不超过500万元,就不会变成一般纳税人的。
2017-06-02 22:05:07
你好,成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就是按一般纳税人税率开具发票的
2017-12-28 13:41:19
你好,可以开建筑劳务,你们有房屋建筑的
2019-06-26 10:56:09
可以开具*建筑服务*劳务费发票,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九条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自开发票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2018-12-20 09: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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