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是房开企业,本月开具销售发票,预交税金怎样分摊?我们项目有2栋自持,1栋没有销售,预交税金确认税金及附加是开票的的建筑面积除以总建筑面积,还是开票的建筑面积除以(总建筑面积减去自持部分的建筑面积和未售部分的建筑面积),自持的建筑面积自持5年后是可以销售的
铄铄
于2024-02-01 10:11 发布 446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2-01 10:12
如果您的税金及附加是根据开票的建筑面积来确认的,那么分摊预交税金时应将开票的建筑面积除以总建筑面积。这是因为税金及附加通常是基于收入或销售面积来计算的,而自持部分和未售部分在未销售之前不会产生收入或销售面积。
如果您的税金及附加是根据开票的建筑面积除以(总建筑面积减去自持部分的建筑面积和未售部分的建筑面积)来确认的,那么分摊预交税金时应采用同样的方式。这种方式考虑了自持部分和未售部分对总建筑面积的影响,更能反映实际的税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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