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份我司签订了一个燃烧机买卖合同,总价8万元,合同约定在收到95%的货款后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截至现在我们只收到了70%的货款,我没有开票也没有做账务处理,今天得知剩下的货款要在18年年底才能收上,请问我现在要怎么办
香水百合
于2018-03-28 14:37 发布 1133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3-28 14:38
你好!你应该先做账务处理,收到钱,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期间没有发生别的就不用做别的。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您可以记入管理费用,可以理解为是管理不当造成对损坏
2019-06-20 12:13:08
你好!你应该先做账务处理,收到钱,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期间没有发生别的就不用做别的。
2018-03-28 14:38:43
<p>你公司是小规模,你收到的增值税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抵扣呀,</p><p>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p><p>&nbsp;贷:银行存款等</p><p><br/></p>
2016-07-29 11:24:18
退货后申请开红字发票,然后将账面上把做的收入和结转的成本冲回就好了
2015-12-11 12:25:53
你好,也要做账务处理的
2019-07-06 09: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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