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城一加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因进口半成品缴纳增值税120万元,销售产品缴纳增值税280万元(已考虑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抵扣),本月又出租门面房收到不含增值税租金40万元(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该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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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02-20 18:12 发布 632次浏览
- 送心意
朱飞飞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一般纳税人根据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附加税费,但是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应缴纳附加税费不能享受减半缴纳附加税费的优惠;只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减半征收附加税费、房产税、印花税等税收优惠。
2019-09-05 16:11:10
一般纳税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当月交的增值税为计税基数
印花税按含税收入的万分之三计算缴纳
2017-07-11 15:59:53
不减半
没有这个优惠
2021-07-02 08:26:21
你好,缴纳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建税,贷银行存款。计提分录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建税,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建税。
2019-04-05 13:45:45
需要交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时候缴纳附加税
2020-07-20 14: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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