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份我司签订了一个燃烧机买卖合同,总价8万元,合同约定在收到95%的货款后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截至现在我们只收到了70%的货款,我当时没有开票也没有做收入的账务处理,只做了收款的账务处理,今天得知剩下的货款要在18年年底才能收上,请问我现在做2018年3月份账时确认无票收入等后续开票后再冲可以吗?还是说怎么调整去年的账目,请老师指点
香水百合
于2018-03-29 14:20 发布 1001次浏览
- 送心意
老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3-29 14:36
您好,可以的。现在做2018年3月份账,时确认无票收入等后续开票后再冲。或者不确认收入,等收到95%的款开票时再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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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小额的维修费直接就计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就可以了,然后计提增值税进项,可以抵扣。即 借:管理费用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17-06-15 12:18:10
您好,您您年末是有留抵税额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做第六个分录,您第八个分录是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20-07-04 16:46:58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16-05-19 14:30:25
您好,可以的。现在做2018年3月份账,时确认无票收入等后续开票后再冲。或者不确认收入,等收到95%的款开票时再确认收入。
2018-03-29 14:36:41
实务中一般是在开出发票的时候确认收入,也就是在次月你开除发票时候确认收入
2015-10-28 1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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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百合 追问
2018-03-29 14:41
老王老师 解答
2018-03-29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