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会计专业职务聘任证明范本吗? 问
您好,以下参考下 会计专业职务聘任证明范本 兹证明,[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正式员工,自[起始日期]开始从事会计工作。该员工表现优秀,具备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现被我单位聘任为以下会计专业职务: 一、聘任职务及级别 聘任职务:会计师 聘任级别:高级会计师 二、聘任时间 自[聘任起始日期]至[聘任终止日期],有效期为[有效期]年。 三、工作职责 编制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确保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参与公司的预算编制工作,协助上级领导制定公司的财务预算。 组织编制财务会计制度、管理会计制度、成本会计制度等,规范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 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确保公司的财务信息公开、透明、合法。 协助上级领导开展与公司财务相关的业务工作,如财务分析、投资分析等。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财务工作任务。 四、工作表现 [姓名]在工作中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准确、高效地完成各项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其积极参与单位的财务决策,为单位的财务管理提供了专业的建议和支持,深受同事和领导的一致好评。 特此证明。 本单位承诺上述信息真实有效,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全称:[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答
问一下餐饮年底盘完库了、怎么把实际库存做账,所 问
盘盈时 算出盘盈金额,按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差确定。 分录:借 “原材料”,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 -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查明原因后批准冲减管理费用,分录: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 -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 “管理费用”。 盘亏时 算出盘亏金额,对比实际和账面价值确定。 分录: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 -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 “原材料”。 正常损耗批准后计管理费用,分录:借 “管理费用”,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 -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非正常原因导致的,责任人赔偿部分计其他应收款,剩余计营业外支出等。 答
老师,税务局老师打电话来说我们出口企业单位的出 问
情况说明 尊敬的税务局老师: 您好! 针对贵局提出的关于我司出口收入与汇算清缴营业收入存在差异的问题,我司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我司出口收入总额为2500万元,其中包含了部分预收款项及未结算的应收账款。这些款项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因此未计入汇算清缴的营业收入中。具体来说,预收款项约300万元,未结算的应收账款约410万元,合计710万元。这部分款项待相关条件满足后,将按规定进行收入确认,并在后续的汇算清缴中体现。 我司一直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此次差异是由于收入确认时点不同所致,不存在任何逃税、漏税行为。我们将持续关注相关款项的结算情况,并及时向贵局报告。 感谢贵局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加强财务管理,确保税务申报工作的规范性。 此致 敬礼! [公司名称] [日期] 答
我们公司帮别的公司开项目票,别的公司承担税费,收 问
您好,这个的话,不是你们转给他们钱吗,到时候你们又收到,是这样吧 答
老师您好,问下,学校购买的图书需要计提折旧吗? 问
您好,如果学校将购买的图书作为学校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那么这些图书需要按照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计提折旧 答
有限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那普通普通合伙企业包括什么?
答: 一、我国合伙企业法将合伙企业区分为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三种类型。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指合伙企业的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主要区别: 1、合伙企业名称。应分别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2、合伙人要求。人数要求分别为两个以上、两个以上、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其中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不得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出资形式要求。 分别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劳务;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劳务;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4、合伙事务执行人。 普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5、责任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合伙人的继承人的资格。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限合伙人的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
老师,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死亡,其子女是未成年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专为有限合伙企业,不是还有其他普通合伙人吗,为啥要专为有限合伙企业
答: 你好 有限合伙公司是指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的企业,其中至少有一个人以上是承担无限责任,其他的合伙人可以承担有限责任,即只以他们在企业的资产承担责任。 上述合伙企业中,有一个有限合伙人了,所以要改为有限合伙企业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书上说,普通合伙企业,都是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我的想法是,有限合伙企业都是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以有普通和有限合伙人。老师我是哪里没理解呀?
答: 您好,有限合伙企业市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