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属于《契税法》直接规定免征契税的是( )。 A.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科研的 B.营利性烹饪学校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 C.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工业园区建设 D.法定继承人通过赠与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gxnh
于2024-03-15 10:21 发布 379次浏览
- 送心意
朱飞飞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4-03-15 10:24
A 选项B,营利性学校承受房屋、土地权属不能免征契税;选项C,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但用于工业园区建设的没有免征契税的规定;选项D,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但是赠与获得的没有免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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