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老师,这句话的意思怎么理解 比如我公司是2017年成立的,2023年评定为高企,是2017-2021这5年的亏损,没弥补完的,可以在2022-2026这后五年进行弥吗,不觉是说2022-2026年的亏损也可以在后面年度弥补
小睿
于2024-04-10 16:23 发布 18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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