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属于民非组织,2017年度多计提了城建税0.01元,教育费附加0.01元,但是账套里面没有税金及附加科目,使用其他费用科目核算的,而且也没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科目,那么我在2018年第一季度3月份想把这个错误调整过来的话,分录应该如何做呢?17年计提附加税分录是:借其他费用-城建税,贷应交税金-城建税;那么18年调整会计分录借:其他费用-城建税-0.01,贷应交税费-城建税-0.01?这样不是影响当期损益了?
小刺猬
于2018-04-16 09:36 发布 226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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