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为什么这套题侄女又可担任出纳? 这个题目是有问题 ;是错误的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三条规定,“会计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中从事会计工作,并不得在其所在单位以外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前款所称的其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亲属,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在组织会计工作时予以考虑。”因此,双胞胎弟弟不得在甲国有企业会计机构担任出纳职务
武月红
于2024-05-16 16:02 发布 19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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